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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價格改革探索市場化與穩民生之間的平衡

張旭東繼階梯電價加速實施之後,階梯水價政策日前也已出臺。能源資源領域階梯價格成為價格改革的新思維。《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註意到,階梯氣價已經在多個省份試點。這預示著階梯價格將在涉及生活的能源領域全面鋪開。同時,能源價格的市場化形成機制則是另一個一以貫之的方向,在煤電油氣領域推進。與兩個大的趨勢相應,原來大規模針對單獨領域的改革則相對轉弱,沒有出現明顯的轉機。比如最令人頭痛的電改,沒有新的方向,也缺乏明確的新思路。天然氣價格新機制更接近市場,但改善的空間依然很大。在市場化價格機制與保障民生的階梯價格制度背後,能源領域的體制改革和上下遊環節價格理論的制度還需要進一步推進。市場化和保障民生需要平衡,二者之間的路有多寬,需要探索。市場化方向直到最近,以煤、氣、油、電為代表的國內能源價格都是政府管制價格。天然氣、電力等價格被認為嚴重扭曲,沒有反映資源的稀缺性和真正價值。能源價格改革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就一直在推進。市場化價格形成機制是政府部門一開始就確立的改革思路。至今已經30年左右,但在一些關鍵的能源領域,依然沒有實現市場化價格形成機制。煤炭是最早實現市場化定價的領域。1993年之前,實行統一管理,1994年就實現瞭電力、冶金用煤價格,煤炭價格逐漸放開。隨之而來,產生瞭持續至今的煤電頂牛的矛盾。為此,2002年後國傢對電煤施行瞭指導價格。2012年底,電煤價格並軌,煤炭訂貨會取消,煤炭價格已經完全市場化。石油領域改革較煤炭晚。對中石油、中石化改革重組後,1998年國傢對原油價格、成品油價格進行瞭改革,原油和成品油價格與國際市場接軌,但因為此後一段時間國際原油價格持續大幅下跌,新的機制沒有嚴格執行。2003年,石油價格接軌國際市場方式進行瞭調整。原油接軌國傢市場,成品油改變為以國際原油市場為基礎,加上國內的加工費、運輸費以及稅率來確定最終價格。2006年這一機制進一步完善。2006年改革建立瞭配套機制。主要是上下遊調節機制、困難行業的補貼機制、價格聯動機制,對受到影響的行業進行補貼,並根據油價進行價格調整。還建立瞭特別收益金制度,民間稱為“暴利稅“,對原油價格上漲帶來的收益進行征收。2013年,石油價格機制再次完善。縮短調價周期,從一個月縮短為一周,允許調價的幅度也縮小,達到標準即調整,成品油價格已經初步實現市場化。天然氣價格也一向和油價掛鉤,沒有單獨的機制。2011年,廣東、廣西試點“市場凈回值法”價格形成機制。2013年,這一制度在全國推廣。以天然氣的終端價格倒推出廠價和各省門站價格,同時調整和天然氣熱值更接近的能源品類,並對進口氣也實行這一制度。電力改革顯得比較復雜,2002年開始實行,到2013年隻完成瞭當初設定目標的一部分。電價領域積累瞭很多矛盾。但大的體制改革僵滯不前,電力又連接著能源和消費終端,成瞭各種矛盾聚集的領域。一位參與過電力體制改革方案設計的官員對記者說,電改的關鍵是價格車貸提前還款台中信貸房貸,總體方向是市場化形成電價,但執行得並不好,以後的改革也是以市場化為指導和方向。階梯價格保障民生工業是能源的大用戶,但能源涉及和影響到普通民眾的生活。價格調整對生活的影響頗大,中國對涉及民生的資源價格實行聽證制度,聽取居民意見後確定價格調整。價格聽證會制度沒有決策的功能,隻是聽取和收集居民的意見。借助新的媒體傳播形式,加上過去能源資源價格總體是上升的趨勢,外界認為聽證會就是“漲價聽證”、“逢聽必漲”。本報記者對比聽證會情況發現,聽證會並不是都漲價,而是根據市場和價格走勢做調整,有漲有跌。但過去被熱炒的漲價,也有整體物價上漲快,居民生活壓力增大滋生的情緒。2011年後,階梯價格制度開始引入,並逐步推廣,開始解決這一問題。2012年,全國實行階梯電價制度,雖然在細節上有爭議。但總體上階梯電價制度的第一檔覆蓋瞭絕大多數居民用戶,低收入群體的生活得到保障,促進瞭電力節約。2013年底,發改委發文要求進一步完善階梯電價制度,對電費征收以及補貼進行瞭更詳細的規定。當然,對於階梯電價制度的具體細節,也有不同意見。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認為,階梯電價制度的各檔電量和電價沒有拉開差距,補貼應該由暗補變明補,直接發放至低收入群體手中。國傢發改委、住建部近日發文,要求今年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資源性產品跑步進入“階梯時代”,非基本需求部分的價格越來越多地由市場調節。國傢發改委主任徐紹史也公開表示,2014年要合理區分基本和非基本需求,完善居民生活用電、用氣、用水等方面的階梯價格制度。這意味著涉及民生的資源產品價格也更為市場化。同時,徐紹史也對配套政策有所要求,提出要繼續完善價格聽證制度,提高政府定價科學性和透明度,大力健全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保障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能源消耗大戶主要是工業,這一塊隨著煤氣油電價格機制改革已經初步到位。但是在銜接處矛盾依然較多。煤電的矛盾沒有解決,煤電聯動的機制沒有經受市場考驗。電價更多由國傢管制,也妨礙瞭成本在上下遊正常的傳導。據記者瞭解,啟動新一輪電改的呼聲很高,但是目前沒有成形的執行方案。“半拉子”改革也造成電力領域發電和電網的矛盾聚集,既有機制下的電價體系又是修修補補,越來越復雜。缺乏更高層次的改革,下面各領域的改革顯得過於細節化,難以解決根本矛盾。所以,在市場化大方向和階梯價格制度之外,大的改革也到瞭非動不可的時期,以維護前期的改革成果。

新聞來源http://news.hexun.com/2014-01-13/1613658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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